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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静宁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点

    信息发布者:古城镇程梁村
    2017-10-19 22:14:28   转载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乘势而上、决战决胜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不断强化“一号工程”意识,牢牢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主攻方向,紧扣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紧进度的要求,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双联”行动和全省“1+17”、全市“2+19”、全县“2+20”精准扶贫行动,进一步促进扶贫方案落实的纵深化、扶贫政策争取的最大化、扶贫亮点打造的精细化,拓展多个渠道、多元突破脱贫路子,确保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努力实现稳定脱贫29个贫困村、减少贫困人口3.1万人,坚决打好年度扶贫攻坚战,开辟“十三五”脱贫攻坚的良好开局。

      一、巩固精准扶贫基础,提高精准管理水平

      (一)夯实建档立卡工作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的脱贫攻坚责任书目标任务,逐级分解3.1万人减贫指标,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到减贫人口基本信息、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和帮扶措施清晰、准确、可核查。扎实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深化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扶贫领域“五查五保”、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等多项行动,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对全县剩余的2486810516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扶持对象准不准、脱贫需求清不清、帮扶措施实不实、资金项目使用准不准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补齐工作短板。严格按照“一核二看三比四评议五公示”和全县“农户报、社内评,村民议、入户查,村级定、乡审核,两公示、一公告,实名管、动态调”的程序和方法,逐户逐人彻底核清基本情况及致贫、返贫原因,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不断规范和提升全县建档立卡工作质量和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扶贫办。

      (二)完善拓展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工作。在目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相关功能,使其真正成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依据、精准管理的有力抓手和工作落实的有效措施。着眼数据采集科学,协调指导各乡(镇)和县直行业部门,继续完善大数据信息采集表,强化业务指导培训和数据审核把关,稳定县乡数据录入队伍,做好与建档立卡、“853”挂图作业、村级五类档案数据的相互衔接,确保数据采集的科学性、系统性、准确性和统一性。强化数据分析和结果运用,不断总结应用平台评估落实“1+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评价政策执行情况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成效的有效办法,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2+20”精准扶贫方案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

      (三)全面落实脱贫攻坚“853”挂图作业。认真落实《甘肃省脱贫攻坚“853”挂图作业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任务书、时间表、作战图,全面准确掌握贫困人口规模、分布以及居住条件、就业渠道、收入来源、致贫原因等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科学制定帮扶措施。实行脱贫销号、返贫挂号,倒排工期、不落一人,做到平台8个准、村级 5张图、户户3本账,确保实现扶贫对象进、出、退的精准管理,切实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精准管理水平,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扶贫办。

      二、紧扣“两不愁、三保障”,促进精准扶贫方案全面落实

      (一)拓宽贫困人口增收门路。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加快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仓储、冷藏、市场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扶贫产业品牌。新植果园4万亩,其中新植苹果2.5万亩,早酥梨1.5万亩;推广旱作农业20万亩;新(扩)建适度规模企业(小区)2个,扶持发展养殖大户1000户,新建标准化暖棚1000座,配套建设青贮(窖)池1万眼,青贮玉米秸秆27万吨。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力争使每个贫困村或两个相邻的贫困村建立1个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使2016年预脱贫的29个村至少建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加入合作社组织的比例达到100%。引导输出劳务脱贫,整合培训资源,以青壮年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致富带头人为重点,开展就业技能、“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陇原妹”、“陇原月嫂”等劳务品牌、新型职业农民、岗位技能提升、创业培训和农村创业及技能带头人省级示范培训,为贫困妇女发放创业贷款5000万元,全年开展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4.8万人(次)。实行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派驻制度,实现150个贫困村全覆盖。建立和完善输出地和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人社、扶贫等部门统计汇总有劳务意愿和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数量,做好劳务技能培训和输转工作,年内完成输转2.3万人,实现创收4.67亿元。依托国家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新增造林面积6万亩,免费为贫困户提供每亩300元的苗木。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广泛作用,在全县5个重点乡镇建成电商乡级服务站和42个贫困村村级电商服务点,使贫困村网店达到100家,网络覆盖56个贫困村,交易额达到100万元。开展文化扶贫,培育文化富民产业,加快推进“文化集市”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点上的经验,放大示范效应,推动面上工作有效开展。认真组织实施世界银行贷款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在西北部界石铺、细巷、红寺、司桥、古城5乡镇10个项目村推进综合产业链发展、公共基础设施与服务支持、产业扶贫机制研究与推广,为项目管理与监测评价创造经验。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扶贫办,县委农办、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及县直各双联单位。

      (二)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立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平台,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的落实工作,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抓好搬迁对象对接、资金筹措、政策制定、机制建立和效果监测等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搬迁人口就业、产业扶持、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措施,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可致富。全年实施易地搬迁285127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1597人。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发改局。

      (三)扎实推进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开展全县贫困户住房情况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为向国家、省市争取项目和资金奠定基础。统筹开展农村危房抗震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提高补助标准,保证房屋质量,探索采用贷款贴息、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年内改造贫困户危房11478,实现2016年全面消除贫困户危房目标。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住建局。

      (四)继续推进教育脱贫。依托“全面改薄”项目,完成247所学校建设任务,依托革命老区“两市一县”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建、改建行政村幼儿园100所。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国家各项涉及贫困地区惠农政策的宣传,积极落实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幼儿免保教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学生免学杂费和书本费;继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大专及以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对全县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放生活补助等特惠政策,对农村学校教师享受300800元乡村教师工作及生活补助。选派6名城区中小学校长到农村学校开展不少于1学期的挂职,选派30名县城优秀教师到农村开展不少于1学年的支教。农村学前35周岁幼儿园(班)率达到8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教育局。

      (五)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年内建成标准化卫生室76个,实现贫困村全覆盖。提高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卫生室执业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对于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帮助贫困村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在贫困村优先实现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全部村民,户户有健康工具包。大力实施新农合优惠政策,提高实际补偿比,大力消除“因病致贫”现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卫计局。

      (六)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提高农村一、二类低保标准,实现低保线和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年内发放归集资金10940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8923万元、五保供养资金872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073万元、建成日间照料中心24个,投入资金72万元。提高农村一、二类低保补助标准10%,取消大病保险起付线,救助比例提高到70%。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实现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统一标准。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民政局。

      (七)持续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县的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新上一批建设项目,加快破解扶贫脱贫的瓶颈制约。实施5个美丽乡村道路建设50公里,建制村通畅工程824.3公里。加成13处集中式供水工程,解决全县18个贫困村86308714505人饮水安全不稳定问题,全县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8%。加快农网升级改造,完成78个贫困自然村通动力电,所有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加快贫困乡村宽带网络建设,贫困村宽带信息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快贫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建成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37个,覆盖率达到100%。加快贫困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建成千村美丽示范村3个,万村整洁示范村40个,确保生活垃圾定点手机清运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文广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供电公司、县环保局。

      三、稳步推进扶贫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精准扶贫活力

      (一)抓好涉农资金整合。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整合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修复与治理、财政专项扶贫等方面的涉农资金(含基本建设基金),以及政府帮扶资金8.44亿元,重点支持150个贫困村实施“五个一批”工程,补短板、强基础、惠民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金融扶贫力度。继续实施精准扶贫信贷工程,年内发放小额信用贷款7.5亿元。年内新增村级扶贫互助协会106个,安排资金2120万元,对不足20万元的123个互助社安排互助资金960万元,实现村级互助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全覆盖。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金融支持互助资金试点项目,放大资金投入规模。在贫困村优先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贫困户保险保费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农办、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扶贫办、县妇联、县政府金融办。

      (三)探索完善资产收益扶贫方式。支持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工具等资源资产参股,或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折股量化投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获得稳定的分红利益。调整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扶贫办。

      (四)改进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方式。抢抓财政专项扶贫的立项审批权、计划安排权、管理使用权全部下放到县的政策机遇,合理安排扶贫资金;积极改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方式,主要通过互助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投资,集中用于贫困群众增收和危房改造,最大限度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粘合剂和撬动作用。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五)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认真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县级报账制、项目库建设、资金监管体系建设和涉农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等5个制度性文件,突出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工作流程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严格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要求,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公告,设立县级扶贫监督电话“2521434”,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举报事项,不断拓宽监管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重大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机制,坚决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整改,完善措施,健全机制。召开全县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积极开展全省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和县上“五查五保”专项巡察行动,集中整治违纪违规现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纪委、检察院。

      四、用好政策指挥棒,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切实抓好考核验收。严格按照全省贫困人口和贫困县退出机制《实施细则(试行)》,适时评估脱贫返贫情况;严格按照《甘肃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实施方案》,充分应运2015年脱贫验收考核成效,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按照“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实施办法》,明确县、乡、村各级相关人员对脱贫结果认定真实性的责任,着力防止和根除“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问题。建立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检验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乡村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扶贫办。

      (二)着力提高培训实效。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为主线,完善培训组织、考核、评估等机制,着力抓好新常态新理念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党性修养,保持党员先进性。突出培训重点,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精准扶贫政策作为必学课程,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省、市、县精准扶贫方案开展专题培训,促进学用转化,切实增强各级干部推动改革发展和精准扶贫的本领。依托县委党校主阵地,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分层分类举办科级干部、党务干部、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主体班15264100人(次)。拓展培训渠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赴外培训,积极做好省市各类调训,启动开展全县首期干部网络在线培训300人(次)。建立干部培训档案,严明培训纪律,对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进行反馈通报,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党校。

      (三)加强行业扶贫工作。积极构建“上下衔接、左右联动、加大倾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引导和约束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切实把助推脱贫攻坚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政策梳理和对接争取,拓展完善专项支持计划,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明确具体的支持措施和倾斜政策。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紧盯资金投放、技术支持、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等关键环节,抓好贫困村通村道路、危房改造、安全饮水、村医务室和幼儿园建设以及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工作。健全完善行业部门定期述职制度和行业扶贫考核监督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一号工程”的合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扶贫办、县工商联。

      五、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提高社会帮扶工作水平

      (一)加强和改进干部驻村帮扶。以加强培训为突破口,不断提升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扶贫攻坚能力和素质,严禁“走读”和“两头跑”现象,督促队员主动融入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完善建档立卡和大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有效帮助贫困村贫困户拓宽致富路子,做到帮扶对象、帮扶责任人、帮扶任务、帮扶措施和帮扶效果“五个落实”,确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推动双联行动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调整优化双联力量结构和布局,推进双联行动和脱贫攻坚在目标任务、帮扶力量、资金项目、培训资源方面的“四个融合联动”。细化各项管理措施,建立台账清单,加强检查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双联干部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4次、时间不少于2周的规定要求,确保行动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发挥更大效应。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

      (二)提高社会扶贫工作实效。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常态化机制,加强与结对帮扶的省内外企业及有关社会力量的紧密对接,提高社会帮扶的实效。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做大做强“爱心扶贫基金”等社会扶贫对接平台,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建立精准对接机制,构建社会扶贫服务网络,实现扶贫脱贫需求与社会资源有效对接,引导各类社会帮扶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聚焦。积极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争取发达地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与贫困村结对帮扶。组织实施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组织开展爱心帮扶活动,动员社会组织及个人通过扶贫助学、支教助医等多种形式支持扶贫事业,通过做好“扶志、换脑、育种、造血、夯基”等工作,调动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外部多元扶贫与内部自我扶贫的互动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扶贫办。

      六、强化扶贫攻坚责任体系,确保工作实效

      (一)加强调研督查。健全完善脱贫攻坚督查制度,把平时检查调研与定期督查结合起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各乡镇定期进行联合督查,及时掌握情况和发现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严格按照《甘肃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实施方案》,积极配合省、市上搞好2016年脱贫成效考核;按照全市贫困村脱贫抽查验收办法,全面完成20142016年贫困村脱贫退出验收工作;结合县乡换届,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配合省、市做好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贫困县退出验收,确保脱贫退出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检验。严格执行“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实施办法》,明确县、乡、村各级相关人员对脱贫结果认定真实性的责任,防止和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问题。进一步完善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检验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扶贫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以树立典型、总结做法、推广经验为重点,着眼于带动面上工作,深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利用简报、信息、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精准脱贫先进典型、精准帮扶先进事迹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功案例,在全市营造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浓厚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扶贫办。

      (三)完善工作机制。总结已有成功经验和做法,着眼新实践新问题,建立健全六项工作机制,发挥规范和保障作用。一是数据平台管控机制。加强数据审核把关和定期核查,确保数据真实、信息准确,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二是资金有效使用机制。以用好省级整合资金为重点,以脱贫攻坚实际需求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到村到户比例,加强对资金用途和结果的监督审计;三是综合效果动态评价机制,采取平台评估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形式,每季度、每半年和年终对各地精准脱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统一汇总分析后报领导小组;四是问题发现纠错机制,对平台分析、调研督查和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梳理汇总,提出整改要求,并明确完成时限,重大问题一事一报,及时报请领导小组研究;五是力量动员整合机制。进一步挖掘、整理和拓展省内外各种资源和力量,巩固深化“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六是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培训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发现的问题,定期不定期开展培训,使乡村一线扶贫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全面掌握扶贫政策措施,熟悉建档立卡、大数据平台和“853”挂图作业等各类扶贫业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技术操作层面的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四)强化统筹协调。继续推行“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包户”和扶贫办业务人员划乡包片、责任到人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县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检查考核,做好资金整合和力量调配,进一步提高扶贫脱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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